a. 指揮人員應根據“起重吊運指揮信號”要求與起重機司機進行聯系。
b. 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、準確。
c. 指揮人員應站在使司機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。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,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。
d. 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,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,當發現錯傳信號時,應立即發出停止信號。
e. 負載降落前,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域安全時,方可發出降落信號。
f. 當多人綁掛同一負載時,起吊前,應先做好呼喚應答,確認綁掛無誤后,方可由一人負責指揮。
g. 同時用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負載時,指揮人員應雙手分別指揮各臺起重機,以確保同步吊運。
h. 在開始起吊負載時,應先用“微動”信號指揮,待負載離開地面100~200mm穩妥后,再用正常速度指揮,必要時,在負載降落前,也應使用“微動”信號指揮。
i. 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,如標有“指揮”字樣的臂章,特殊顏色的安全帽、工作服等。